博彦科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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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名称: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博彦科技股票代码:002649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荣军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 5 号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7 号楼博彦科技大厦股权变动性质: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张荣芳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号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 62 号江湾花园***股权变动性质:减少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博彦科技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彦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本报告书 指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博彦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指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荣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指 张荣芳 自前次 2015 年 8 月 29 日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权益变动 指 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陆续减持公司股份,导 致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5.0000%的权益变动行为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 张荣军性别 男国籍 中国身份证号码 3621011970********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 5 号***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7 号楼博彦科技大厦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否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张荣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583,183 股,持股比例为 5.0000%。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前次 2015 年 8 月 29 日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张荣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姓名 张荣芳性别 女国籍 中国身份证号码 3621011964********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号通讯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 62 号江湾花园***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否 张荣芳女士与张荣军先生为姐弟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 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张荣芳女士系张荣军先生的一致行 动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张荣芳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张荣芳女士于 2016年 12 月持有公司股份 1,1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0.622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个人投资及其他个人资金需要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明确的股份增持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前次 2015 年 8 月 29 日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陆续减持公司股份,致其持股比例由 8.0834%减至 5.000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于 2016 年 12 月买入公司股份 1,1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0.6228%,自 2019 年致其持股比例由 0.6228%减至 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降至 5.0000%,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或区间 变动方式 股数(股) 变动比例 交易均价(元/股) 股份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或区间 变动方式 股数(股) 变动比例 交易均价(元/股)注:2017 年 6 月公司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上述持股数量增加为 3,300,000 股 变动前持有股份 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张荣军 13,555,861 8.0834%(注:2015 年 8 月) 29,583,183 5.0000% 张荣芳 1,100,000 0.6228%(注:2016 年 12 月) 0 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该公告后 3 日内,不得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再行买卖公司的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9,583,183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在博彦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买卖博彦科技股份的情况如下:股东名称 买卖方式 时间 交易均价(元/股) 股数(股) 变动比例 张荣军 大宗交易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 10.45 6,277,800 -1.0610% 张荣芳 卖出 2022 年 12 月 15 日 10.17 1,625,000 -0.2746%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详见附件。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荣军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荣芳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6 日附表:基本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上市公司名称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10 号院东区 7 号楼博彦科 技大厦股票简称 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 002649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张荣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 是 □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司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决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持股数量:13,555,861 股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比例:8.0834%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29,583,183 股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比例:5.0000%数量及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是 √ 否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荣军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6 日(本页无正文,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张荣芳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6 日